2007年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建设部调研组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01号、[2000]71号”以及《勘察设计条例》等相关文件出台后全国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状况,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改革与发展,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提高勘察设计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咨询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主导作用,2007年上半年建设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不同隶属关系的72个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进行了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队伍数量、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都有较快发展,完成了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为我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面貌和人民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总数为14264家,比2001年的11338家增加了25.8%,年均增长4.7%(图1)。
     全行业2006年度从业人数为112.1万人,比2001年的73.7万人增加52.1%,年均增长8.7%(图2)。
     全行业2006年完成的营业收入为3714.4亿元,比2001年增长416.8%,年均增长38.9%,高于同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速为24.2%)(图3)。
     全行业2006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91亿元,比2001年增长476.3%,年均增长41.9%(图4),人均实现利润25962元,产值利润率为7.8%。
     全行业2006年完成的施工图投资额为35124.8亿元,比2001年增长119.5%,年均增长17%(图5);完成的施工图建筑面积为26.9亿平方米,比2001年增长229.9%,年均增长27%(图6)。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2001年至2006年,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增加25.8%的企业、增加52.1%的从业人员实现了全行业营业收入416.8%的增长。
     (二)勘察设计咨询业体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阶段(1979~1999年)。改革开放以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属于事业性质,任务由国家下达,人员由编制控制,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1979年,勘察设计咨询业开始进行改革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79]33号批转国家建委党组《关于改进当前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勘察设计单位现在绝大部分是事业费开支,要逐步实现企业化,收取勘察设计费”。随后在中央及地方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开始了企业化和勘察设计取费试点工作,拉开了改革序幕。1984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国营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增加勘察设计单位的活力,规定“勘察设计向企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全面推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从此,勘察设计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全行业取消事业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勘察设计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在全行业推开。
     二是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阶段(2000年以来)。1999年12月、200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10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两个文件,明确了勘察设计单位由事业单位改为科技型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并具体规定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方案、配套政策和组织领导。从此,中央和地方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中绝大部分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并加快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制度创新。
     (三)国务院办公厅两个文件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101号、71号两个文件下发以后,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为勘察设计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务院又于2000年9月颁发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这些文件和条例的出台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勘察设计企业在贯彻实施国办两个文件和《勘察设计条例》、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推动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项政策基本得到了贯彻落实,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体制得到转变,企业组织模式和产权结构呈现多元化格局,行业监管制度得到加强,行业发展环境有所改善。
     1.实现政企分开。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脱钩,或划归国资委直接管理、或进入大型企业集团,或移交地方管理,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基本完成政企分开。目前,中央所属178家勘察设计单位全部完成了体制调整,完成了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脱钩,改变了隶属关系。
     2.实现事业改企业。从全国范围看,除个别行业和个别地区外,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已经改为科技型企业,工商登记为企业法人,实现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的体制转变。改企工作基本完成。
     3.实现企业模式多样化。勘察设计单位参照国际通行模式进行改造,基本实现了由勘察设计院单一模式向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专业公司、设计事务所和岩土工程公司等多种模式转变。
     4.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勘察设计咨询业所有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出现了国有、集体、合伙、私营、合营、股份合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等不同企业经济类型,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元经济成分并存、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新格局。总的情况是,大部分中小院民营化了,大院实现产权多元化的不到三分之一,多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目前,国有勘察设计企业数量已由2001年的8076家减少到2006年底的5419家,减少30%;私营企业则由62家猛增到1374家,增加21.2倍。
     5.深化企业内部机制改革。许多勘察设计单位从实际出发进行了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优化人才、技术、管理和资产等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发展内在动力。
     6.落实改革配套政策。改为科技型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同程度享受了国家给予的扶持政策:
     (1)离休、退休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制度,改革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改革勘察设计收费制度,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部门适时调整原收费标准,提高了勘察设计单位经济效益。
     (3)税收优惠。一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享受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享受国家有关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政策。
     (4)工资分配管理。已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勘察设计单位继续执行了原分配制度;许多勘察设计企业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分配制度,进行项目核算分配制和年薪制等改革试点。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勘察设计条例》的颁布,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制度、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勘察设计发包承包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制度等。之后,建设部又颁发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4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部门规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上述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从而建立健全了行业监管制度,为勘察设计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制度环境。
     (四)勘察设计咨询业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总体来看,这几年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行业发展态势较好,勘察设计单位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服务功能延伸,市场竞争力增强。
     1.确立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了企业活力。
     通过改革,勘察设计单位逐步由过去的国家统管、缺乏活力的事业单位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经营、自主创新、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拥有人员任免、调配、收益分配和经营管理等自主权。企业实现了从靠计划、等任务向主动对接市场、参与竞争的观念转变,强化了利润、效益、服务、品牌和人才等经营理念,增强了发展的内在动力。许多勘察设计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优质勘察设计、服务配套和灵活反应赢得项目,在增强综合竞争力上下功夫,与进入国内的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相抗衡,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实现了快速发展。上海现代集团1998年集团成立时年营业收入仅为3.12亿元,到2006年上升至13.29亿元,年均增长率近20%;实现利润总额2006年为8490万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5%。由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于2003年底改制设立的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营业收入为18.77亿元,2006年达到55.44亿元,增长195%;净利润增长率为1189%。营业收入、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为72%、259%。
     这几年,各类名人领衔的设计事务所大量涌现,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建筑设计事务所319家,其中综合事务所77家,专业事务所242家。事务所机制灵活,效率高,并具有专业特色,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并与国际通行模式接轨的成功尝试。
     2.拓宽了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了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体系。
     改革后的勘察设计企业不断延伸服务功能,拓展经营领域,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服务,形成了为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咨询设计服务体系,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许多勘察设计企业在搞好勘察设计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纵向方面向投资咨询、城市规划、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延伸;在横向方面向多领域、精细化发展,如建筑设计向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发展;工业设计打破了行业壁垒,对各类油库、矿山、桥隧、造纸、物流、轻型加工机械、建筑等资质进行了合并统一;工程地质勘察向岩土工程施工发展,改变了过去那种功能单一的状况。近几年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得到大力推广,从化工、石化行业逐步推广到冶金、电力、纺织、铁道、机械、电子、石油天然气、建材、市政、兵器、轻工、地铁等行业。2006年企业营业收入中工程总承包收入超亿元的勘察设计企业达到242家,其中,海洋石油工程股份工程总承包收入达37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达33亿元;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工程总承包收入均在10亿元以上。
     据统计,全国勘察设计企业除勘察设计业务外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等营业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由2001年47%上升到200年的67%,上升了20个百分点。这类收入中工程总承包收入占48%。
     3.增强了勘察设计能力,为又好又快地完成国家基本建设任务提供了保障。
     101号文和71号文下发以来,恰逢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为勘察设计带来良好发展机遇;而加入世贸组织、开放设计市场,也给我国勘察设计咨询业带来了巨大挑战。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在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特点的基础上,通过与国际一流设计咨询企业和设计大师的交流、合作与竞争,及时了解掌握世界先进工程建设技术进步的发展趋势,不断吸收先进的设计思想、软件、工艺技术和科研成果,加快国外技术转化,勘察设计能力不断增强。
     据统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左右要通过工程建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每年竣工的约15亿平方米城镇房屋建筑和约7亿平方米的农村建筑要通过工程建设完成,而优化设计节约投资的潜力在70%以上。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纽带,是决定工程投资效益和使用功能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建成和在建的三峡水利枢纽、青藏铁路、杭州湾大桥、南水北调、秦山核电以及奥运场馆等国家重大工程无不凝聚着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的智慧与汗水,而这些项目又基本上由国有大型骨干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完成。
     4.创新了设计方法和设计手段,推动了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进步。
     近年来,勘察设计企业在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一是创新方法与手段,全面应用和系统集成CAD技术。二是创新项目管理,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控制。三是创新信息化管理,建立、应用单位信息集成系统。四是创新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突出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是其核心竞争力,提倡设计的工程化、标准化;土建及民用建筑设计突出方案的适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不断吸取世界先进设计理念,大量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
     目前,我国在许多专业领域的设计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铁路工程建设形成了包括路基轨道、桥梁、电气化等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速200公里以上铁路设计;超长距、地质构造复杂的隧道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成套技术;煤炭行业建成了多个年产千万吨以上高产高效矿井;化工、石化设计从成套引进国外的设计和装备,发展到部分产品上拥有自已的专利、专有技术,实现了“走出去”。我国原油输送工艺技术,水利大型坝体工程建设,大型核电、火电等能源技术;公路建设中的大跨度、大跨径桥梁设计;民用建筑中的超高层、大跨度建筑设计等,都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许多勘察设计企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发挥专业优势特长,利用知名专业带头人和配套团队,研发并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加强企业集成技术与创新发展。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通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聚酯国产化技术,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由其承建的聚酯工程项目占国内同类项目的70%以上;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开发的变压器制造专用设备,年产值达上亿元,已具有与国际同类知名公司抗衡的实力。中国石油化工建设公司近五年有近20项技术通过国家验收,获国家专利40项,通过技术创新占领了市场制高点,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技术研究院、设立研发中心、建设中试基地,努力建设科技条件平台,构建技术研发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国有骨干设计企业设有各类国家级中心,具有较为完备的成熟技术运用能力和完整的科研开发体系,具有大量专有技术,科技创新与学术优势明显,成为政府重要的技术依托单位,研究完成了一大批各个时期国家和部委科研课题和技术攻关项目,在基础研究、政策研究、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和科研成果转化以及为设计行业的技术发展、集成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2006年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为101.8亿元,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为31.76亿元,累计拥有专利9275项、专有技术7375项,获国家级勘察设计和科技奖3321项、省部级奖10002项。
    勘察设计咨询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在中央地方之间、省市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还很不平衡,小企业、地方企业的改制步伐较快,中央管理企业、效益好或者效益特别差的企业改制步伐缓慢;已经完成改企的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产权多元化,勘察设计企业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同时,也应看到,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总体水平还不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勘察设计咨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够强,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的建设规模将持续扩大,对勘察设计咨询的要求更将不断提高;同时,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我国设计咨询市场进一步开放,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而我国勘察设计咨询的总体水平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不少差距。
     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一些工程的设计未能反映基本国情要求
     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一些工程的设计过于强调传统理念,强调传统建筑符号和技法的运用,理念上反映时代特征不够,而另一些工程的设计过于注重外观形式,片面追求视觉冲击效果,忽视建筑的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环境景观、经济实用等重要因素,“贪大求洋”、“标新立异”、“新奇特”之风盛行,一些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功能不尽合理、与周边景观极不协调的建筑屡有出现。这都反映出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把握不准,缺乏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领会。
     另一方面,近年来由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设计周期不断缩短、设计任务不断加重,许多设计人员疲于应付完成出图,设计原创能力不强,工业设计核心研发能力薄弱,工艺设计不先进,细部处理深度不够。特别是方案设计、技术集成、科技创新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设计顶尖人才缺乏,与国际著名设计师比较,在精品创作和设计理念上存在不足,以致在一些高端设计市场上竞争力不强。
     (二)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使勘察设计咨询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境内外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领域展开了激烈竞争。但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特别是出现一些“过度竞争”的现象。一是业主盲目缩短设计周期、任意压低设计费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设计质量,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和许多资源浪费。二是一些设计单位为取得设计项目常常不择手段,采取不正当方式竞争,恶性压价、商业贿赂屡见不鲜,有的设计单位甚至乱挂靠、卖图签,拼凑“草台班子”承揽设计任务,扰乱市场。三是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现象依然存在。四是自收自支的设计单位与仍领取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三)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1.行业管理体制不顺。在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管理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分条划块的部门管理,继续按旧体制的管理理念把建设全过程切割成几块,形成部门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家发证等问题十分突出,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限制了企业向相关行业的延伸,人为肢解了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和建设全过程,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市场准入制度有待完善。在这次调研中,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两种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并存是否合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些同志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个人执业注册制度,就应该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而不应该“双准入”并存。但也有一些同志认为,无论在何种制度和体制下,企业法人始终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也不应该由企业内部的人员取代。在目前的大环境下,特别是各部门各行业资质林立、个人执业注册制度尚不完善、企业诚信与行业自律体系尚未健全,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还没有完全推开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取消单位资质,有了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至少还可以做到“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因此认为在未来相当长时期,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并存是必要的。
     3.设计招投标制度有待改进。许多业内人士反映,目前强制性招标范围过大,与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服务属性不相符,也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形势不相适应;现行工程设计招标规定的形式过于单一,难以适应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情况;业主招标文件的随意性较大,无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相当突出;评标工作中采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办法,经常出现“外行评审内行”的情况,导致评审质量不高;一些业主在国际设计招标中对境内外设计单位不能一视同仁,给境外企业超国民待遇。这些都不利于我国勘察设计水平的提高。
     (下转第7版)
    (上接第6版)
     (四)行业结构不够合理
     1.行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协作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基本上都是“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勘察设计队伍专业化协作程度不高,“大的不强、小的不专”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资深业内人士说:“无论是设计单位还是设计师,什么都做,必然什么都做不精、做不好”。大型龙头勘察设计单位和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形成合理的综合与专业协作配合、共同发展的行业格局。
     2.行业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大量公有制成分发育不够。勘察设计作为竞争性行业,除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控制力外,公有制经济成分应该少一些,非公有制成分应该多一些。这几年经过改企改制,国有设计单位的数量虽有所减少,但其占同类企业的比重仍然高达46%,私营企业仅占5.6%。设计专业事务所数量太少,仅占全行业的2%左右。国有大院改制进展缓慢,对要不要改制、国有控制力如何把握、管理层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否持股等认识不一,缺乏政策引导。
     (五)企业改革不够到位
     1.一些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离退休人员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标准不统一、企业负担差距较大等问题。根据国办发[1999]101号、[2000]71号文件规定:改企前离退休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标准支付基本养老费。随后国家劳动部、科技部、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劳社部发[2002]5号文又规定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企事业差问题。这种可自行掌握的政策造成企业之间、企业与同类事业单位之间、离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差别过大,产生不稳定因素。这个问题在各地反映非常突出,除云南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外,其它省份和中直勘察设计单位均没有妥善解决,已造成许多省份勘察设计离退休人员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规定:改为企业后五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后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2000年联合下文规定截止年限为2004年12月底,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执行时间较短,加之各地绝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2004~2005年才完成改革,仅有部分单位享受,而绝大部分单位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2.骨干设计企业面临被合并重组压力
     一批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的国有大中型设计院,面临被合并重组压力。这些大院一旦被合并重组,将无法保持独立品牌优势,工程勘察设计“国家队”也将不复存在,一批承担行业基础科研和关键技术开发的骨干勘察设计研究力量将有弱化之忧。
     一些国有骨干设计院的同志反映,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勘察设计企业的绩效考核,完全套用对工业硬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模式,偏重于资产回服和经济效益指标。这显然与设计单位的特点不相吻合。以资产责任制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无法体现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推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的若干建议
     在调研过程中,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同志对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们对部领导相关讲话的领会和思考,提出以下政策措施建议:
     (一)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与主要目标
     基本思路:根据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通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理念和技术创新,不断优化行业运行模式和市场环境,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咨询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主要目标是:在3~5年时间内,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业发展体制与机制,建立比较规范的市场秩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品牌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创作一批精品项目。力争到2020年,形成合理的行业运行体系、行业组织结构体系和行业经营服务体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改革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行业监管体制和市场环境
     (1)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理顺资质管理体制。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和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要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勘察设计准入制度。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个人执业注册制度尚不健全,企业诚信与行业自律体系尚未形成,在此情况下,应当继续实行企业资质与个人资格“双准入”制度,即实行单位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改进和完善资质管理办法。
     要进一步理顺整个设计咨询行业的资质管理体制,以修订《建筑法》为契机,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发证,分级申报、分类审查”的资质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资质林立、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要进一步整合资质分类、简化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质管理工作对规范市场秩序、调整行业结构、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大型勘察设计单位要支持其申请综合类资质,以鼓励其做大做强,拓宽服务功能。对中小勘察设计单位要支持其重组、分立、发展专业设计公司或事务所,并申请专业类资质,以鼓励其做专做精。
     (2)改进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建设行业个人执业注册制度,建设部、人事部等加紧修订建设领域的注册人员框架体系,明确各类注册人员的执业范围和责任,对于工作属性相近的注册人员可以通过增加工作实践年限和个别专业理论考试等方式,实现多种注册资格互认。
     要建立健全注册执业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行由注册执业人员(自然人)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负法律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法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的制度。
     (3)改进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式,促进总承包模式发展。勘察、设计、施工是工程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是自然形成的基本建设程序,但这三项工作并非必须由三个单位分别承担,在我国就长期形成了设计施工人为分割的运行模式。实践证明,工业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土木与房建项目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详图设计或优化设计的模式,有利于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保证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设计施工相互融合的企业资质、人员注册、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管理制度,促进总承包模式发展。
     (4)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要根据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特点完善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强制性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招标形式。实行审批制的投资工程一般应进行设计招标,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投资工程可由项目业主自行决定工程设计的委托形式。大中型设计项目可根据实施阶段不同采用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和概念方案设计招标等形式。逐步推行独立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标的做法,落实评标责任。
     (5)积极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都需要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分担勘察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风险,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目前的勘察设计责任保险还属于自愿性质,要完善法规,推行强制性的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各类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应工程勘察设计需求的覆盖市场、咨询、监理等业务的保险产品,完善现有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合同条件,实行浮动费率。
     (6)完善勘察设计收费制度,建立合理的勘察设计价格构成体系。总体来看,目前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水平基本上是合理的,但取费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是方案阶段取费标准偏低。要加快建立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以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的勘察设计价格形成机制。研究调整勘察设计各阶段取费比例,逐步提高方案阶段取费标准。
     (7)加强勘察设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机制必须能够对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戒。要建立系统完整的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认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设计保险、施工图审查、表彰评优等工作环节和渠道,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创新设计理念,加快行业科技进步
     (1)不断创新具有时代特征的设计理念。不断创新设计理念是提高我国工程设计水平的前提。当前,就是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特点和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基本国情,把握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吸收先进的设计思想、表现手法和技术成果,创新设计理念,实现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在勘察设计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遵循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确保工程全寿命使用周期内的可靠与安全,注重投资效益、资源节约、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
     (2)进一步完善技术进步政策。勘察设计单位要着力提高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积极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措施。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要对设计文件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政策负责,有关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了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责任。科技、发展改革部门要安排项目和资金,加快研发和推广能够促进行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加快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和更新步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成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重要平台,有关部门要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国家继续对设计行业在税收方面给予扶持政策。要加大对勘察设计中的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3)加强勘察设计人才培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注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考试制度,促进勘察设计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按照国家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创新符合企业实际且与市场接轨的各种激励方式,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勘察设计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科技型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原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单位可以继续实行工效挂钩,设计人员工资报酬计入成本。加大对勘察设计大师等行业学术带头人的宣传和奖励力度,注重年轻优秀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形成不拘一格、人才辈出的局面。
     (4)支持企业加强中外合作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中外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交流与合作是提高我国勘察设计咨询水平的重要途径。国内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强与国外著名勘察设计咨询公司、设计大师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但也要防止和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的倾向,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充分发挥我国建筑师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应立足国内组织设计方案招标。确需组织国际招标的,必须执行我国的市场准入及设计收费的有关规定,并给予国内外设计单位同等待遇。凡经批准采用国际招标的,境内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低于投标人数的二分之一。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国外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将有效地带动国内成套设备、建材的出口,国家将在出口信用保险、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资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国内勘察设计单位“走出去”,开拓国际建设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5)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农村建筑设计。做好农民住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存在的占用耕地多、布局和功能不合理、安全度较低等问题,要鼓励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积极参与农村的村庄整治规划和建筑设计,特别是设于县级城市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机遇,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提供农民迫切需要的专业服务;允许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设计农村低层住房。继续完善农村工匠制度,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实用人才。抓紧制定农房建设的标准规范,鼓励在农村房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标准设计图集。
     3.深化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工程勘察设计“国家队”的作用
     (1)稳妥推进勘察设计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在推进勘察设计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目前仍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下一步如何进行企业改革,应当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意愿和选择。要妥善安置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企事业待遇差问题,确保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要通过内部结构调整和流程再造,形成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并完善协同工作模式,提高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水平。 (2)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大型勘察设计单位是我国建设领域技术创新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骨干力量,承担着政府委托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和行业标准规范编制任务,是国家重大工程建设蓝图的绘制者。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关部门要从科技经费、项目招投标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型骨干勘察设计单位,使其占领行业发展制高点,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并参与国内外高端技术咨询市场竞争。有关部门要研究调整对国有大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考核方法,建立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指标考核体系,引导国有大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1)加强对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与发展的领导与协调。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列入国家投资重点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国资部门要完善国有勘察设计单位的考核办法,鼓励其技术创新,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勘察设计企业上市融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各类社会保险统筹工作;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完善勘察设计单位享受科技型企业的各项资金、税收政策;商务部要支持勘察设计单位开拓国际市场,在授予对外经营权、贷款资金贴息、提供信用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积极支持各级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规范会员行为,维护行业权益,推进行业改革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依靠行业协会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