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会员单位领导人员岗位变化,需要变更协会任职人员。依据协会章程,相关会员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程序报请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进行了资格审查,经1月31日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八届四次理事会暨八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投票决议,对下列人员进行调整:

1、潘瑛同志担任的副会长、工厂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变更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振刚同志;

2、根据行业协会和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文件(联组办[2018]40号)“关于中国商业联合会等22家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资厅[2018]47号)“关于启动中国商业联合会等22家脱钩试点协会脱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已经作为22家脱钩试点协会之一,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协会脱钩的各项安排。为做好后续脱钩工作,建议增补刘景凤同志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

3、田野同志担任的常务理事、施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变更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潘必义同志;

4、增补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单位。增补熊敬超同志为常务理事。

5、张维滨同志担任的理事变更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纪强同志;

6、金其军同志担任的理事变更为冶金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法人)张来生同志;

7、章华同志担任的理事变更为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丁文湘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