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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天工集团确定五个“十大”效能监察项目 提高管控风险能力

中冶天工集团积极深入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冶集团2013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推动难点重点问题和风险问题的解决,提升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建设“美好中冶”、“美好天工”。

最近,中冶天工集团纪委,根据国资委《2013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国资纪发【2013】5号)精神和《中冶集团2013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中冶集纪【2013】2号)要求,围绕本企业已完未结(内、外)、应收账款、重大未决诉讼、高风险合同和亏损项目确定了五个“十大”效能监察项目,即《十大已完未结工程》、《十大应收账款项目》、《十大未决诉讼》、《十大高风险合同》、《十大亏损项目》,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进项目进展,降低和管控风险。

    通过确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目标,纠正项目经营管理者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偏差,全面推动中冶集团2013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冶天工集团项目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

    通过确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目标,堵塞项目管理中的“跑冒滴漏”,实现降本增效,全面推动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确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目标,督促落实中冶天工集团2013年所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着力解决应收账款、存货和经营管理风险问题,保证企业健康稳定运行。

通过确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目标,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制度执行真正落地,确保管控措施有效到位。

    所确定的2013年效能监察工作的任务,分为两部分:指定立项和自选立项。

    指定立项是中冶天工集团纪委根据今年行政工作报告的要求所确定的《十大已完未结项目》、《十大应收账款项目》、《十大未决诉讼》、《十大高风险合同》和《十大亏损项目》。这五个“十大”项目的责任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效能监察方案,明确效能责任监察人和时间节点、措施,推动问题和风险的解决。

    自选立项是指按照中冶集团纪委要求,各单位要将所属项目的50%以上列为2013年度开展效能监察的项目。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对应收账款、存货管理、招投标监督、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理、基础管理、管理提升内容等选题立项,开展好自身的效能监察工作。

要求所属各单位无论是指定立项还是自选立项,都要围绕项目管理,结合管理提升工作来进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中冶天工集团 杜宗良)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