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技[2006]14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年度计划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重点及有关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附件: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