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目录》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同时明确了将重大工程建设作为定向调控的重要抓手。

《目录》显示,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这是我国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李朴民表示,经过去年、今年两次对目录的修订,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减少约76%。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15项包括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等。

  下放的核准事项方面,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飞机制造等项目核准权力下放至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此次修订之后,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和发改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事项还有13项,包括核电站项目、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等。

针对将重大工程建设作为定向调控的重要抓手,李朴民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具体实施中共有七个重大工程包,分别是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发改委选择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提出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李朴民还强调了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重点与一般、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关系,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过程中,突出“五个重点”:重点安排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着力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重点安排补短板、调结构的项目,加强薄弱环节建设;重点安排重大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安排中央事权范围的项目,加大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项目,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本刊综合报道)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