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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2008)13号:关于组织冶金建设企业申报“2008年全国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文件
冶建(2008)13号

 
关于组织冶金建设企业申报“2008年全国
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中环协[2008]5号)文件精神,请你们按照该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可自愿申报。
  中环协[2008]5号文件及相关的4个附件,请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网址: www.caepi.org.cn)上下载。
  拟申报“2008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于3月20日前报送我会,由我会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
  联 系 人:单铁麟
  联系电话:010-82227802(含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    编:100088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