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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4-01-06
五冶上海有限获上海市专利示范单位称号
根据《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沪知局[2012]133号)的要求,经过专家评审、协调小组讨论协商等程序,并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为2013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作为冶金建筑行业唯一一家获奖的企业,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有效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健全的专利工作电子化管理、以及在工民建、钢结构等专业技术领域较强的创新及研发能力而入围,并顺利通过评审。
根据要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示范期限为两年,在试点示范期内,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与试点示范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预拨不超过专项资助总额70%的资金。目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该公司已签定了合同书,首期资助资金已拨付。示范期满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专利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还将拨付余款。 (中国五冶集团 廖安秀 李志芬)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