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上海市能效中心传来喜讯:经过严格审核,宝钢9个节能项目每年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近10万吨,根据有关政策,可获上海市财政奖励逾1400万元。这是上海市节能专项扶持资金设立以来,企业获得的最大额度的奖励。
    为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于2008年8月印发了《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对技术含量高,系统化改造强的节能技改项目通过奖励的方式进行专项扶持。完成节能技术改造并达到节能目标的项目将获得专项扶持资金,奖励额度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取得的实际节能量成正比。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十一五”期间,宝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减排为工作重点,坚持发展与节能工作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依托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宝钢及时把握上海市对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推广给予的政策扶持机遇,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改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单位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宝钢能源环保部早做准备,积极做好符合奖励条件的节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此次获得奖励的9个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节能效果明显,集中体现了宝钢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推广和应用实绩。其中,钢管事业部的“条钢厂大方坯配套加热炉改造”、热轧厂的“2050热轧1号炉大修及蓄热式烧嘴节能技术改造”、不锈钢事业部的“高炉煤气资源综合利用暨热电联产”和“1号烧结机环冷余能回收利用”等项目都可获得单项300万元的最高奖励。(宝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