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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等3名钢企职工获评央企道德模范
    发布日期:2016-01-04
2015年12月21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文明委在北京举办中央企业“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15人获中央企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其中,鞍钢股份冷轧厂李超、宝钢股份热轧厂王军和浦钢退休职工卢伟栋获评该称号。中央文明办、国资委文明委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当代雷锋”郭明义等为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
国务院国资委文明委在李超的颁奖词中写道,他以不懈怠的干劲走出一条“蓝领发明家”之路,靠不服输的钻劲一举拿下“里程碑式”的殊荣,他不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中流砥柱”。
王军、卢伟栋分别代表了宝钢人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王军是宝钢工人发明家。在一线摸爬滚打的30年里,他从一名剪刃工成长为宝钢技能专家。王军获得国家专利及申请188项、宝钢技术秘密26项和PCT国际专利申请4项,为宝钢股份2050热轧产线相关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经济效益超亿元。卢伟栋是远近闻名的孝子、好人。他几十年如一日,尽心赡养家里、家外3位老人,用细致入微的关爱,为老人编织了幸福的晚年。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大力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激励中央企业广大员工学习模范、争当模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安钢集团 周 军 宝钢集团 冯茂芬 通讯员 吴 峥 李 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