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广西冶金建设公司党委副书记赖海标、纪委副书记陈乐平和党群工作部负责离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干事黎环宇一行3人,专门驱车赴桂林,给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该公司离休干部张化明送去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这次给参加过抗日战争的离休干部送纪念章活动,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广西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细案》的精神和要求,他们提前做好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统计后而进行的。据统计,广西冶建公司离休干部潘金声、张化明、傅进禄3人,符合中办“1945年9月2日前参加抗战工作健在的离休干部”这一发放纪念章条件,而且潘金声属抗战伤残优抚离休干部,其纪念章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其他俩人则由广西冶建公司负责发给。另外,由中央财政统一拨款给予获得纪念章的离休干部每人2000元慰问金,广西区老干部局还通过现行渠道另给每人5000元慰问金。张化明还因是离休以来一直享受副厅级待遇的抗日老同志,中组部明文规定将其报销医疗费标准提高到享受自治区副主席级报销医疗费待遇。

值此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中央和自治区给参加过抗战的老干部发放纪念章和慰问金,给相关的抗战老同志提高待遇,足以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对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视,对参加抗日战争老同志的关心,反对战争捍卫和平的决心和意志的坚定。我们为抗战老同志感到骄傲,为和平生活感到欣慰,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感到自豪! (广西冶建 叶敬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