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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东方助力包头市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14-11-19
近日,中冶东方编制的包头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申报方案,助力包头市以优异成绩入选“2014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功跻身2014年全国12个综合示范城市之一,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的城市。
自2011年开始,国家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平台,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今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全国共有30多个城市申报,其中16个城市进入答辩,在10月24日 的竞争性评审答辩中,中冶东方编制的包头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方案以第4名的成绩脱颖而出,包头市成功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中冶东方承担了此次方案编制工作后,为按要求在10月15日 提交申报材料,派出精兵强将成立临时工作小组,与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和交流,加班加点,在20天内完成了包括综合方案、产业低碳化方案、交通清洁化方案、建筑绿色化方案、服务集约化方案、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方案、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方案等7部分内容的编制,涉及具体项目200余项。
包头市的入选对于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对于国家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对于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民族地区奔向全面小康的步伐,对于内蒙古乃至整个西北的生态屏障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方案的编制对于2015—2017年包头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大方面具有指导意义。该方案中的项目要在3年内实施完毕,并要经国家验收。 (中冶东方 陈 耕) 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