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宝钢集团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40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首日起3年。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单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宝钢拟以1.65亿股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债券担保。
本次宝钢集团发行可交换债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型工具丰富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可交换债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工具,是宝钢集团开辟融资新渠道的积极尝试,由于嵌入了可换股期权,可以降低债券的票面利率,有利于减少宝钢集团利息支出成本。此外,该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与宝钢集团以往发债对象不同,有助于宝钢集团与更广泛投资者建立长期联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作为收益风险属性与可转换债券类似的品种,宝钢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的发行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品种,增加新型投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也为融资方提供了创新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方、投资者、证券市场的多方共赢。
据了解,新华保险A股股票是宝钢集团长期持有的优质资产。截至
12月5日,宝钢集团共持有新华保险A股股票4.71亿股,占新华保险A股股本的15.11%,均为非限售流通股,市值约200亿元。本次债券的标的股票初始换股价格为43.28元/股,债券采用固定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的发行询价区间为1.5~3.5%。 (宝钢集团 冯茂芬)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