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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健协(2011)102号:关于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文件

冶建协(2011)102号

 


 

关于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

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3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应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335号文件(请查阅“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规定的要求;

2、申报新立项的项目不得与已有标准重复和类似。其中,修订项目应以《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建标[2008]104号)中予以修订的标准项目为重点;

3、项目申报单位应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鼓励申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订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等项目;申报制订项目,应提交立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ccsn.gov.cn/)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5、项目申报单位应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报送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技术与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并将《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http://www.ccsn.gov.cn)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  

6、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

7、联系人: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技术与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庄  慧 电话:010-82228095   1358189418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编100088   邮箱 :zhuanghui1226@foxma.com

特此通知。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