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宝冶”商标喜获“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
    发布日期:2010-03-10
“宝冶”商标喜获“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
近日,《解放日报》等多家媒体同步刊登了“第十四批上海市著名商标”整版公告,“宝冶”商标名列其中,并已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
2009年,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宝冶”商标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宝冶集团市场竞争力,展现企业形象,宝冶集团办公室着手策划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认定“宝冶”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各项工作。经过资料准备、上报、评审等多个环节,终于成功获得了认定。
2009年度上海市著名商标的申报量为历年之最,尤其在建设施工行业中评定标准较高、难度较大。“宝冶”商标在激烈的评选中能脱颖而出,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对宝冶集团服务品质、服务理念的认同与肯定;“宝冶”能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也进一步佐证了宝冶集团在行业内的卓越口碑,提升了“宝冶”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并且为企业下一步申请上海市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海宝冶集团 王 林) ②